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優質羅平小黃姜的的術語和定義、質量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羅平縣內出產的小黃姜為主要原料,經揀選、清洗、切片或不切片、干燥、粉碎或不粉碎、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優質小黃姜。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GB 276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的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
GB 4789.3-2003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的測定
GB 500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灰分的測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鎘的測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機氯農藥多組分殘留量的測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亞硫酸鹽的測定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 1488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
GB 299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2805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機磷、有機氯、似除蟲菊酯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多殘留的測定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75號[2005]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3 術語和定義
GB 1354界定的及以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優質羅平菜油
以羅平縣內出產的小黃姜為主要原料,經揀選、清洗、切片或不切片、干燥、粉碎或不粉碎、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優質小黃姜。
3.2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 1 優質羅平小黃姜塊(片)感官要求
項 目 | 要 求 | 檢驗方法 |
色澤 | 具有相應產品應有的色澤 |
取適量樣品,置于潔凈的白磁盤中,在自然光下,目測、鼻嗅、口嘗。 |
組織形態 | 均勻塊(片)或粉末狀 | |
氣味和滋味 | 具有相應產品應有的氣味和滋味,無異味 | |
雜質 | 無肉眼可見外來雜質 |
3.3 理化要求
應符合表2的要求
表 2 理化要求
項 目 | 指 標 | 檢測方法 | ||
其他蔬菜類 | 葉類蔬菜 | 豆類、塊根塊莖、莖類蔬菜 | ||
水分,g/100g ≤ | 15.0 | GB 5009.3 | ||
總砷a(以 As 計)/(mg/kg) ≤ | 0.5 | GB 5009.11 | ||
鉛a(以 Pb 計)/(mg/kg) ≤ | 0.3 | GB 5009.12 | ||
鎘a(以 Gd 計)/(mg/kg) ≤ | 0.2 | GB 5009.15 | ||
總汞a(以 Hg 計)/(mg/kg) ≤ | 0.01 | GB 5009.17 | ||
六六六/(mg/kg) ≤ | 0.05 | GB/T 5009.19 | ||
滴滴涕(DDT)/(mg/kg) ≤ | 0.05 | |||
甲胺磷/(mg/kg) ≤ | 0.05 | NY/T 761 | ||
敵敵畏/(mg/kg) ≤ | 0.2 | |||
殺螟硫磷/(mg/kg) ≤ | 0.5 | |||
氯菊酯/(mg/kg) ≤ | 1.0 | |||
二氧化硫 ≤ | 0.1 | GB 5009.34 | ||
其他農藥殘留限量 | 應符合 GB2763 的規定 | |||
注:a 按 70%脫水率折算,折算值=干制品實測值×(1-70%) |
3.4 微生物指標
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 3 微生物指標
項 目 | 要 求 | 檢驗方法 |
菌落總數,CFU/g ≤ | 100000 | GB4789.2 |
大腸菌群,MPN/100g ≤ | 300 | GB4789.3 |
致病菌(指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 按 GB29921 即食果蔬制品執行 |
3.5 凈含量
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按JJF 1070規定的方法測定。
3.6 食品添加劑
3.6.1 食品添加劑的質量應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有關規定。
3.6.2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 GB 2760 干制蔬菜的規定。
3.7 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應符合GB 14881的規定。
4 檢驗規則
4.1 組批
以同一品種的原料、同一批投料、同一工藝生產的同一規格的產品為一批。
4.2 抽樣
從同一批次產品中隨機抽取2kg的樣品(不少于20個最小包裝),樣品分成2份,1份檢驗,1份留樣備查。
4.3 出廠檢驗
產品出廠前必須經公司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并簽發合格證方可出廠,出廠檢驗項目為:感官要求、凈含量、水分、菌落總數、大腸菌群。
4.4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每半年進行一次,檢驗項目為本標準規定的全部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亦進行檢驗:
a) 當原料、配方、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發生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
b) 產品停產半年后,重新恢復生產時;
c)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由較大差異時;
d) 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
4.5 判定規則
微生物指標有一項不合格,判定為不合格,其他指標檢驗結果中有一項不合格時,可以從同批產品中加倍抽樣對不合格項進行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5 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
5.1 標志標簽
標志應符合 GB/T 191 的規定并標注“優質羅平菜油”證明商標,相關規定見附錄 A。銷售包裝的食品標簽應符合GB 7718、GB/T 17374和GB 28050的規定。
5.2 包裝
包裝材料應符合相應的食品安全標準和有關規定。封口嚴密、包裝牢固。
5.3 運輸
運輸工具應清潔、衛生,產品不得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易揮發或有異味的物品混裝運輸;搬運時應輕放,嚴禁扔、摔、擠壓;運輸中應防止暴曬、雨淋及受潮。
5.4 貯存
產品應貯存于清潔衛生、通風、干燥、有防塵、防蠅、防鼠設施的倉庫內,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貯。堆放時應離地、離墻,堆碼高度宜拿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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