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醫院電氣設備的選擇與安裝要求如下:
1. 醫用IT系統隔離變壓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1)醫用IT系統宜采用單相變壓器,其額定容量不應低于0.5kVA,且不宜超過8kVA;
(2)隔離變壓器應靠近使用場所,并應采取防護措施;
(3)隔離變壓器二次側的額定電壓不應超過250V;
(4)當隔離變壓器處于額定電壓和額定頻率下空載運行時,流向外殼或大地的漏電流不應超過0.5mA。
2. 1類和2類醫療場所,應根據可能產生的故障電流特性選擇A型或B型剩余電流保護器。
3. 2類醫療場所每個終端回路,均應設置短路與過負荷保護,但在醫用IT系統變壓器的一次側與二次側不應設置過負荷保護。
4. 2類醫療場所內,醫用IT系統二次側各終端回路應設置雙級保護裝置,應配置至少2個獨立回路供電的多個插座。每組插座回路,應獨立設置短路保護,有條件時可獨立設置過負荷報警。醫用IT系統插座應有固定、明顯的標志。
5. 1類和2醫療場所內,宜提供2個不同電源的照明回路。
6. 電氣裝置與醫療氣體釋放口的安裝距離不得少于0.20m。
7. 醫院消防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急系統的電源、控制纜線宜采用無鹵低煙阻燃型或礦物絕緣型;
(2)防火漏電保護應采用信號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