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實驗室送風系統設計要求如下:
1. 空氣凈化系統至少應設置粗、中、高三級空氣過濾,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第一級是粗效過濾器,全新風系統的粗效過濾器可設在空調箱內;對于帶回風的空調系統,粗效過濾器宜設置在新風口或緊靠新風口處。
(2) 第二級是中效過濾器,宜設置在空氣處理機組的正壓段。
(3) 第三級是高效過濾器,應設置在系統的末端或緊靠末端, 不應設在空調箱內。
(4) 全新風系統宜在表冷器前設置一道保護用的中效過濾器。
2. 送風系統新風口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新風口應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
(2) 新風口處應安裝防鼠、防昆蟲、阻擋絨毛等的保護網, 且易于拆裝。
(3) 新風口應高于室外地面2.5m以上,并應遠離污染源。
3. BSL-3實驗室宜設置備用送風機。
4. ABSL-3實驗室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應設置備用送風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