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乳制品綠色設計評價技術的術語和定義、評價要求、生命周期評價報告編制及評價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乳制品綠色設計評價。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17167 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GB/T 19001 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
GB/T 24001 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040 環境管理生命周期評價原則與框架
GB/T 24044 環境管理生命周期評價要求與指南
GB/T 24256 產品生態設計通則
GB/T 27341 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 食品生產企業通用要求
GB/T 27342 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 乳制品生產企業要求
GB/T 28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
GB/T 28612 機械產品綠色制造術語
GB/T 32161 生態設計產品評價通則
GB/T 32162 生態設計產品標識
GB/T 33761 綠色產品評價通則
HJ/T 316 清潔生產標準 乳制品制造業(純牛乳及全脂乳粉)
3 術語和定義
GB/T 32161 和 GB/T 33761 界定的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乳制品 dairy products
以生鮮牛(羊)乳及其制品為主要原料,經加工制成的產品。包括:液體乳類(殺菌乳、滅菌乳、 酸牛乳、配方乳、發酵乳);乳粉類(全脂乳粉、脫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調味乳粉、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配方乳粉);煉乳類(全脂無糖煉乳、全脂加糖煉乳、調味/調制煉乳、配方煉乳);乳脂肪類(稀奶油、奶油、無水奶油);干酪類(原干酪、再制干酪);其他乳制品類(干酪素、乳糖、 乳清粉等)。
4 評價要求
4.1 基本要求
生產企業應滿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 乳制品生產企業的污染物排放狀況,應要求符合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達到國家或地方污染 物排放標準的要求,近三年無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b) 生產企業應達到 GB/T 19001、GB/T 24001 和 GB/T 28001 管理體系的要求并取得第三方認證證書,并同時按 GB/T 23331 的要求逐步建立企業能源管理體系,按 GB/T 27341、GB/T 27342 的要求建立 HACCP 質量體系;
c) 乳制品的質量、安全以及節能降耗和綜合利用水平,應達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d) 不應使用國家或有關部門發布的淘汰或禁止的工藝、裝備、技術及相關物質;
e) 生產企業宜按照 GB 17167 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并符合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f) 生產企業應按照 GB/T 24256 的相關要求開展產品綠色設計工作;
g) 產品在進行綠色設計評價之前,應確認其基本性能是否滿足設計、使用要求?;拘阅馨ǖ粌H限于物理參數,只有在滿足產品基本性能要求前提下,方可對其進行綠色設計產品評價;
h) 生產企業應按照 HJ/T 316 開展清潔生產相關工作,并通過清潔生產審核。
4.2 評價指標及要求
乳制品的評價指標包括資源屬性指標、能源屬性指標、環境屬性指標和產品屬性指標。乳制品的評 價指標名稱、基準值、判定依據(檢驗方法和計算方法)等要求見表1。
表 1 乳制品綠色設計評價指標要求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單位 | 基準值 | 判定依據 | 所屬階段 |
資源屬性 | 脂肪 | g/100g | 液態乳≥2.5 發酵乳≥2.5 煉乳X≥7.5 乳粉≤1.5 干酪<10 稀奶油≥10.0 奶油≥80.0 無水奶油≥99.8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蛋白 | g/100g | 液態乳≥2.3 發酵乳≥2.3 煉乳≥4.1 乳粉≥16.5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酸度 | °T | 液態乳牛乳 12-18 羊乳 6-13 發酵乳 70 稀奶油≤30.0 奶油≤20.0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非脂乳固體 | g/100g | 液態乳≥8.1 發酵乳≥70 奶油≤2.0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水分 | m3/t | 奶油≤16 無水奶油≤0.1 煉乳≤27.0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雜質度 | mg/kg | 乳粉≤16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非脂物質水 分含量 | g/100g | 軟質干酪>67 半軟質干酪 54-69 硬質干酪49-56 特硬質干酪<51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能源屬性 | 噸產品綜合能耗 | kgce/t | 符合國家或地方工業產品能耗限額 | 依據 GB/T 2589 和GB32044 綜合能耗計算通則計算,并 | 產品生產 |
提供能耗證明材料 | |||||
能源使用 | —— | 全生產過程能源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二氧化硫排 放量 |
—— | 符合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或地方排放標準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NOX 排放量 | —— | 符合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或地方排放標準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煙塵濃度 | —— | 符合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或地方排放標準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化學需氧量 COD |
—— | 符合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或地方排放標準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五日生化需 氧量(BOD5) |
—— | 符合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或地方排放標準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氨氮 | —— | 符合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或地方排放標準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總氮 | —— | 符合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或地方排放標準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總磷 | —— | 符合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或地方排放標準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懸浮物 | —— | 符合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或地方排放標準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產品安全性、獸藥殘留和食品添加劑限量 |
鉛 |
mg/kg | 液態乳≤0.05 發酵乳≤0.05 煉乳≤0.15 乳粉≤0.45 干酪≤0.45 奶油≤0.05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汞 | mg/kg | 液態乳≤0.005 發酵乳≤0.01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無機砷 | mg/kg | 液態乳≤0.05 發酵乳≤0.05 煉乳≤0.2 干酪≤0.5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硝酸鹽(以 NaNO3 計 | mg/kg | 液態乳≤6 發酵乳≤11 煉乳≤15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亞硝酸鹽(以NaNO2 計) | mg/kg | 液態乳≤0.2 發酵乳≤0.2 煉乳≤0.5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青霉素 | - | 陰性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鏈霉素 | - | 陰性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慶大霉素 | - | 陰性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
卡那霉素 | - | 陰性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產品生產 |
4.3 檢測方法和指標計算方法
污染物監測方法及各指標的計算方法見附錄 A。
5 產品生命周期評價報告編制
5.1 原則
依據 GB/T 24040、GB/T 24044、GB/T 32161、GB 28612 給出的生命周期評價方法學框架、總體要求編制乳制品的生命周期評價報告,參見附錄 B。
5.2 報告內容框架
5.2.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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