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空氣過濾元件生命周期綜合能效試驗方法如下:
E.1 試驗原理
本附錄針對濾料和過濾器,通過發生高濃度、粒徑分布特征盡可能接近實際的固體氣溶膠,采用實驗手段模擬加速過濾元件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的積塵過程,通過監測積塵過程中的效率及阻力變化,對被測樣品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的綜合能效表現進行預估。
本附錄所規定試驗方法僅用于對規定試驗條件下的過濾元件生命周期綜合能效進行評價。
E.2 過濾材料試驗方法
E.2.1 試驗裝置
E.2.1.1 試驗裝置符合GB/T 6165的相關規定。
E.2.1.2 用于試驗樣品容塵過程稱重的天平分度值至少為0.0001g。
E.2.2 試驗塵源
采用干燥后的固體KCl、NaCl粉塵或粒徑分布等性能滿足本標準要求的粉塵作為試驗塵源。試驗粉塵充分干燥,必要時進行電荷中和處理。試驗粉塵計數中值直徑(計數峰值粒徑)處于75 nm~125 nm范圍內,幾何標準偏差不大于1.90。試驗過程中的試驗粉塵質量濃度保持在10 mg/m3~20 mg/m3范圍內。
E.2.3 試驗方法
E.2.3.1 試驗樣品
試驗樣品無折痕、褶皺、孔洞或其他異常。試驗樣品的最小尺寸為200mm×200mm,試驗尺寸為100 cm2。所有試驗樣品均有下述清晰且持久性的標記:
a)試驗樣品的唯一性標識;
b)試驗樣品的上游面。
E.2.3.2 試驗濾速
試驗濾速根據所制作過濾器的實際濾速選擇,宜為2.50 cm/s或5.33 cm/s。
E.2.3.3 試驗終阻力
除試驗雙方另有約定外,對于初始狀態下阻力不大于150 Pa的濾料,試驗終阻力為300 Pa;對于初始狀態下阻力為150 Pa~250 Pa的濾料,試驗終阻力為500 Pa。
E.2.3.4 試驗步驟
試驗步驟如下:
a)將試驗樣品在試驗空氣溫、濕度條件下恒重后稱量,精確至0.0001g。
b) 測量試驗樣品初始狀態下的阻力及效率,試驗方法符合GB/T 6165的相關規定。
c) 維持噴霧器壓力及空氣流量恒定,保持穩定的發塵濃度發生試驗粉塵。
d) 間隔固定時間測試試驗樣品的效率、阻力以及質量。其中,效率及阻力的測試符合GB/T 6165的相關規定,質量測試精確至0.0001g。當試驗粉塵質量濃度為10 mg/m3時,采樣時間間隔不大于20 min;當試驗粉塵質量濃度為20 mg/m3時,采樣時間間隔不大于10min。重復此操作直至濾料試驗終阻力。試驗樣品的阻力-容塵量和效率-容塵量曲線至少為5個均勻分布數據點所構成的平滑曲線。
e) 噴霧發塵至濾料試驗終阻力時,測量試驗樣品的效率、阻力以及質量,此時試驗樣品總的增重即為試驗容塵量。
E.2.4 試驗結果
E.2.4.1 試驗報告至少包括如下信息:
a) 試驗樣品級別、樣品尺寸及試驗區域尺寸、編號。
b) 試驗風速、試驗空氣溫、濕度。
c) 試驗氣溶膠的種類和試驗濃度。
d) 初始狀態下的阻力、效率和質量。
e) 試驗過程時間、容塵量。
f) 試驗過程中試驗樣品所呈現的最低過濾效率。
E.2.4.2 試驗報告給出試驗過程中試驗樣品的阻力和效率隨容塵量變化的關系曲線。
E.2.4.3 阻力-容塵量曲線和綜合平均阻力按式(E.1)和式(E.2)進行擬合和計算:
式中:
ΔP——試驗樣品阻力,單位為帕(Pa);
Δp0——試驗樣品初始狀態下的阻力,單位為帕(Pa);
ΔP——綜合平均阻力,單位為帕(Pa);
a、b、c、d——擬合多項式常數;
m——容塵量,單位為克(g);
Mx——用于計算平均阻力的規定容塵量,取為0.040 g。
E.2.4.4 效率-容塵量曲線和綜合平均效率按式(E.3)和式(E.4)進行擬合和計算:
式中:
E——試驗樣品效率,以百分數(%)表示;
E0——試驗樣品初始狀態下的效率,以百分數(%)表示;
E——綜合平均效率,以百分數(%)表示;
a、b、c、d——擬合多項式常數;
m——容塵量,單位為克(g);
W——用于計算平均阻力的規定容塵量,取為0.040g。
E.3 過濾器試驗方法
E.3.1 試驗裝置
E.3.1.1 試驗裝置符合GB/T 6165的相關規定。
E.3.1.2 用于試驗樣品容塵過程稱重的天平分度值至少為0.1g。
E.3.2 試驗塵源
采用干燥后的固體KCl粉塵或粒徑分布等性能滿足本標準要求的粉塵作為試驗塵源。試驗粉塵充分干燥,必要時進行電荷中和處理。試驗粉塵計數中值直徑(計數峰值粒徑)處于75nm~125nm范圍內,幾何標準偏差不大于1.90。試驗過程中的試驗粉塵質量濃度保持在5 mg/m3~15mg/m3范圍內。
E.3.3 試驗方法
E.3.3.1 試驗樣品
試驗樣品表面完好,不存在目測可見的污損及破損;有清晰的標志,且符合9.1的規定。
E.3.3.2 試驗風量
試驗樣品在其標稱額定風量下進行試驗。
E.3.3.3 試驗終阻力
對于初始狀態下阻力小于80 Pa的過濾器,試驗終阻力為160 Pa;對于初始狀態下阻力為80 Pa~150 Pa的過濾器,試驗終阻力為300 Pa;對于初始狀態下阻力為150 Pa~250 Pa的過濾器,試驗終阻力為500 Pa。
E.3.3.4 試驗步驟
試驗步驟如下:
a)將試驗樣品在試驗空氣溫濕度條件下恒重后稱量,精確至0.1g。
b) 測量試驗樣品初始狀態下的阻力及效率,試驗方法符合GB/T 6165的相關規定。
c) 維持噴霧器壓力及空氣流量恒定,保持穩定的發塵濃度發生試驗粉塵。
d) 間隔固定時間測試試驗樣品的效率、阻力以及質量。其中,效率及阻力的測試符合GB/T 6165的相關規定,質量測試精確至0.1 g。采樣時間間隔不大于60 min。重復此操作直至過濾器試驗終阻力。試驗樣品的阻力-容塵量和效率-容塵量曲線至少為5個均勻分布數據點所構成的平滑曲線。
e) 噴霧發塵至過濾器試驗終阻力時,測量被測樣品的阻力效率以及質量,此時被測樣品總的增重即為試驗容塵量。
E.3.4 試驗結果及評價
E.3.4.1 試驗報告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 被測樣品級別、樣品尺寸、額定風量及唯一性編號;
b) 試驗風量、試驗空氣溫、濕度;
c) 試驗氣溶膠的種類和試驗濃度;
d) 初始狀態下的阻力、效率和質量;
e) 試驗過程中時間、容塵量和試驗終阻力;
f) 試驗過程中試驗樣品所呈現的最低過濾效率。
E.3.4.2 試驗報告給出試驗過程中被測樣品的阻力以及效率隨容塵量變化的關系曲線。
E.3.4.3 阻力-容塵量曲線和綜合平均阻力按式(E.1)和式(E.2)進行擬合和計算,效率-容塵量曲線和綜合平均效率按式(E.3)和式(E.4)進行擬合和計算。其中,用于計算平均阻力的規定容塵量(M,)為5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