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霧法高效空氣過濾器試驗裝置的構造與維護如下:
C.1 油霧法過濾器性能檢測試驗裝置的組成
油霧法過濾器性能檢測試驗裝置主要由油霧氣溶膠發生裝置、風道系統、氣溶膠取樣與檢測裝置組成。試驗裝置見圖4。
C.2 油霧氣溶膠發生裝置
C.2.1 組成
油霧氣溶膠發生裝置主要由油霧發生爐、壓縮空氣源、發霧劑供給系統等組成。
C.2.2 主要設備和材料
油霧法氣溶膠發生裝置的主要設備及材料包括:
a)汽化一冷凝式油霧發生爐,見附錄E;
b)空氣壓縮機(可獨立或集中供氣);
c)緩沖分離器,見附錄E;
d) 貯油器;
e) 分油罐,見附錄E;
f) 進油流量計;
g) 油壓計:可選用量程為0 kPa~100 kPa的液壓表;
h) 氣體流量計;
i) 壓力計:可選用量程為0 kPa~250 kPa的氣壓表;
j) 空氣除油器;
k) 空氣過濾器;
1) 壓差表;
m)液體流量計;
n) 流量調節閥;
o)溫度自動控制器;
p)發霧劑:可采用黏度等級為32或46的渦輪機油,應滿足GB 11120的相關要求。
C.2.3 發霧參數
標準油霧是指在試驗濃度下具有質量平均直徑為0.28 μm~0.34 μm的油霧氣溶膠。油霧濃度可根據受試過濾器的要求選用225 mg/m3~275 mg/m3或900 mg/m3~1100 mg/m3。通過調節油霧發生爐的爐溫、發霧劑的加入量和稀釋空氣量3項參數控制所需要的油霧濃度和油霧粒子的平均直徑。當3項發霧參數控制適當并穩定時,油霧濃度和油霧氣溶膠的大小分布基本不變。各試驗風量下發霧參數的參考值見附錄E。
C.3 風道系統
C.3.1 風道系統示意圖
風道系統構成示意圖見圖4,且應滿足5.1.2的相關要求。
C.3.2 混合裝置和整流格柵
風道中設有混合裝置(攪拌用的風扇或混合擋板)和整流格柵,整流格柵的尺寸應符合GB/T 1236的相關規定。
C.3.3 閥門
在風機進口(或出口)管段處和旁通管上各設置1個風量調節閥。在主風道和旁風道的進口段各設置1個電動閥,2個電動閥的啟閉應連鎖控制。
C.3.4 跨越管
在主風道和旁風道的連接管上應設跨越管,跨越管上應設置1個風量調節閥。
C.3.5 阻力模擬器
在旁風道的中間段應設一合適的阻力模擬器,可根據受試過濾器的阻力范圍進行阻力調節。
C.4 氣溶膠取樣與檢測裝置
C.4.1 氣溶膠取樣系統
油霧法過濾試驗裝置的氣溶膠取樣系統應滿足以下要求:
a)取樣系統由取樣管和真空泵組成。
b) 受試過濾器前的取樣口位置應設在距離整流格柵5倍風道直徑、且距離受試過濾器1/2倍風道直徑處。受試過濾器后取樣的位置應設在距離受試過濾器5倍風道直徑處。
c) 取樣管應位于風道中心,與氣流保持平行,管口應迎著氣流方向。
d) 取樣管內徑一般為8 mm~12 mm,彎曲部分的曲率半徑應大于采樣管直徑的2倍。從取樣口到彎曲管的距離應為取樣管外徑的10倍。取樣管應盡量短,管部件應盡量少,油霧氣溶膠在取樣管內的流速應與試驗風道內流速相等。
e) 取樣管應采用耐油、耐腐蝕的金屬管或玻璃管,管壁厚度應小于2mm。取樣管可用橡膠管連接。
f) 如用1臺真空泵,可選用的泵容量應為60 L/min;如用2臺真空泵,可選用的泵容為30 L/min,真空泵的抽力應大于4kPa。
C.4.2 檢測裝置
C.4.2.1 主要檢測設備
油霧法過濾試驗裝置的主要檢測設備包括:
a) 光電測油霧儀;
b) 微壓差計,精度應不低于2Pa。
C.4.2.2 流量控制
檢測裝置流量控制應滿足以下要求:
a)進入光電霧室的清潔空氣流量范圍應為5 L/min~7 L/min或按儀器說明書要求確定;
b)進入光電霧室的油霧取樣流量范圍應為3 L/min~5 L/min或按儀器說明書要求確定;
c)油霧流從霧嘴噴出,應在霧室中始終成圓柱狀,且霧室中應沒有混濁或殘留油霧的現象。
C.5 油霧法試驗裝置的維護
油霧法過濾器試驗裝置的維護應滿足以下要求:
a) 應經常檢查各接部分的氣密性,以及橡皮管是否有破損;
b) 試驗裝置中使用的玻璃孔板流量計和液體轉子流量計應按有關規定期限進行標定;
c) 當試驗裝置中過濾空氣用的過濾器阻力達到初始阻力2倍時,應及時更換或拆洗;
d) 隨時檢查并清除緩沖分離器和管路中的積油;
e) 油霧儀霧室應先通入潔凈空氣,然后再通入油霧,以保證霧室和透鏡的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