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文件界定了螺螄粉用大米的術語和定義,并規定了質量要求、檢驗方法及包裝、標簽、儲存和運
輸的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柳州行政區域內的預包裝柳州螺螄粉用大米。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1354 大米
GB 27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糧食
GB 276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GB 276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T 5490 糧油檢驗一般規則
GB/T 5491 糧食、油料檢驗 扦樣、分樣法
GB/T 5492 糧油檢驗 糧食、油料的色澤、氣味、口味鑒定
GB/T 5493 糧油檢驗類型及互混檢驗
GB/T 5494 糧油檢驗 糧食、油料的雜質、不完善粒檢驗
GB/T 5496 糧食、油料檢驗 黃粒米及裂紋粒檢驗法
GB/T 5503 糧油檢驗 碎米檢驗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T 15683 大米 直鏈淀粉含量的測定
GB/T 17109 糧食銷售包裝
GB 2805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
GB/T 35881 糧油檢驗 稻谷黃粒米含量測定 圖像分析法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3 術語和定義
GB/T 1354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螺螄粉用大米 rice for Luosifen
經過一定工藝制成預包裝柳州螺螄粉的干制米粉所用的原材料大米。
3.2
稗草 barnyardgrass
一種一年生草本植物,和稻子外形極為相似,長在稻田里、沼澤、溝渠旁、低洼荒地。
3.3
帶殼稗粒 barnyardgrass grain with shell
稗草(3.2)的種子,帶殼,呈圓形,淡黃色。
3.4
稻谷粒 rice grain
水稻的種子,呈橢圓形或長條形,金黃色。
4 質量要求
4.1 質量指標
4.1.1 碎米率
應符合GB/T 1354的要求,碎米率不做要求。
4.1.2 雜質
柳州螺螄粉用大米的雜質指標見表1。
表 1
項目 | 指標 |
總量/% ≤ | 0.2 |
糠粉/% ≤ | 0.15 |
無機雜質/% ≤ | 0.02 |
帶殼稗粒/(粒/kg) | 不得檢出 |
稻谷粒/(粒/kg) | 不得檢出 |
4.1.3 不完善粒、水分、黃粒米、互混率、生霉粒、病斑粒、直鏈淀粉、色澤、氣味柳州螺螄粉用大米的以上9個質量指標見表2。
表 2
項目 | 指標 |
不完善粒/% ≤ | 6 |
水分/% ≤ | 14.5 |
黃粒米/% ≤ | 1.0 |
互混率/% ≤ | 5 |
生霉粒/% | 不得檢出 |
病斑粒/% | 不得檢出 |
直鏈淀粉(干基)/% | 13-22 |
色澤、氣味 | 具有大米應有的色澤和氣味,無異味 |
4.2 衛生要求
4.2.1 真菌毒素
柳州螺螄粉用大米中黃曲霉毒素B,的含量不應超過8μg/kg,赭曲霉毒素A的含量不應超過5μg/kg。
4.2.2 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應符合GB 2763中谷物的規定。
4.2.3 污染物限量
柳州螺螄粉用大米的污染物限量指標見表3。
表 3
項目 | 指標 |
鉛 | 0.2mg/kg |
鎘 | 0.2mg/kg |
總汞 | 0.02mg/kg |
無機砷 | 0.2mg/kg |
鉻 | 1.0mg/kg |
苯并[a]芘 | 5.0μg/kg |
4.3 食品添加劑
應符合GB 2760的規定。
4.4 凈含量
應符合JJF 1070的規定。
5 檢驗方法
5.1 雜質、不完善粒含量檢驗
按GB/T 5494規定的方法執行。
5.2 糠粉含量檢驗
按GB/T 5494中6.2.1規定的方法執行,將試樣篩完后留存在篩層上的糠粉進行稱量。
5.3 帶殼稗粒含量檢驗
按GB/T 5494中第5章規定的方法執行,將試樣倒入分析盤內,將帶殼稗粒撿出。
5.4 稻谷粒含量檢驗
按GB/T 5494中第5章規定的方法執行,將試樣倒入分析盤內,將稻谷粒撿出。
5.5 水分含量檢驗
按GB 5009.3規定的方法執行。
5.6 黃粒米含量檢驗
按GB/T 5496或GB/T 35881規定的方法執行。
5.7 互混率檢驗
按GB/T 5493規定的方法執行。
5.8 生霉粒含量檢驗
按GB/T 5494中第5章規定的方法執行,將試樣倒入分析盤內,將生霉粒撿出。
5.9 病斑粒含量檢驗
按GB/T 5494中第5章規定的方法執行,將試樣倒入分析盤內,將病斑粒撿出。
5.10 色澤、氣味檢驗
按GB/T 5492規定的方法執行。
5.11 直鏈淀粉含量檢驗
按GB/T 15683規定的方法執行。
5.12 真菌毒素檢驗
按GB 2761規定的方法執行。
5.13 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檢驗
按GB 2763規定的方法執行。
5.14 污染物限量檢驗
按GB 2762規定的方法執行。
5.15 食品添加劑檢驗
按GB 2760規定的方法執行。
5.16 凈含量檢驗
按JJF 1070規定的方法執行。
6 檢驗規則
6.1 捍樣、分樣
按GB/T 5491執行。
6.2 檢驗的一般規則
按GB/T 5490執行。
6.3 產品組批
同原料、同工藝、同設備、同班次加工的產品為一批。
6.4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按4.1的規定檢驗。
6.5 型式檢驗
按第4章的規定每半年進行一次檢驗,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也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投產;
b)產品投產后,當原料、工藝、裝備有較大改動,可能影響產品性能;
c)產品停產一年以上,恢復生產;
d)連續生產三年;
e)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
f)國家有關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檢驗要求。
6.6 判定規則
6.6.1 所有指標均合格的則判定合格。
6.6.2 其中一項或幾項指標判定不合格的,允許進行同批次復檢,復檢合格則判合格,仍不合格的則判不合格。
7 包裝和標簽
7.1 包裝
7.1.1 包裝應符合GB/T 17109的規定和食品安全要求。
7.1.2 若采用包裝袋,則包裝袋應堅固堅實,封口或者縫口應嚴密。
7.2 標簽
7.2.1 包裝大米的標簽標識應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規定。
7.2.2 外包裝物包裝儲運標識應符合GB/T 191的要求。
8 儲存和運輸
8.1 應儲存在清潔、干燥、防雨、防潮、防蟲、防鼠、無異味的合格倉庫內,不得與有毒有害物質或水分較高的物質混存。
8.2 應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和容器運送大米產品,運輸過程應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
8.3 在滿足上述包裝、運輸和儲存的條件下,保質期不應低于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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