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空氣調節系統安裝施工和驗收要求如下:
一、一般規定
1.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空氣調節系統應包括分體式空氣調節系統設備與設施的安裝、風管與部件制作及安裝、系統調試及施工驗收。
2.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其他空氣調節系統的施工及驗收,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3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空調設備安裝
1. 分體式空調機組基座或基礎的制作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在空調機組安裝前完成。
2. 室內機組安裝時,在室內機組與基座之間應墊牢靠固定的隔震材料。
3. 室外機組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滿足設備技術檔案對空氣循環空間的要求。
4. 室外空調冷風機組安裝在地面時,應設置安全防護網。
5. 連接室內機組與室外機組的氣管和液管,應按設備技術檔案要求進行安裝。氣管與液管為硬紫銅管時,應按設計位置安裝存油彎和防震管。
6. 空氣設備管道安裝完成后,應進行檢漏和壓力測試,并應做記錄; 合格后應進行清洗。
7. 管道應按設計要求進行保溫。當設計對保溫材料無規定時,可采用耐熱聚乙烯、保溫泡沫塑料或玻璃纖維等材料。
三、其他空調設施的安裝
1. 空氣調節系統其他設施應包括新風系統、管道防火閥、排煙防火閥、空調系統及排風系統的風口。
2. 新風系統設備與管道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安裝,安裝應便于空氣過濾裝置的更換,并應牢固可靠。
3. 管道防火閥和排煙防火閥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消防產品標準的規定。
4. 管道防火閥和排煙防火閥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及國家主管部門認定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性能檢測報告。
5. 管道防火閥和排煙防火閥的安裝應牢固可靠、啟閉靈活、關閉嚴密。閥門的驅動裝置動作應正確、可靠。
6. 手動單葉片和多葉片調節閥的安裝應牢固可靠、啟閉靈活、調節方便。
四、風管、部件制作與安裝
1.用鍍鋅鋼板制作風管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表面應平整,不應有氧化、腐蝕等現象;加工風管時,鍍鋅層損壞處應涂兩遍防銹漆;
(2)刷油漆時,明裝部分的最后一遍應為色漆,宜在安裝完畢后進行;
(3)風管接縫宜采用咬口方式。板材拼接咬口縫應錯開,不得有十字拼接縫;
(4)風管內表面應平整光滑,安裝前應除去內表面的油污和灰塵;
(5)風管法蘭制作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3的有關規定執行;法蘭應涂刷兩遍防銹漆;
(6)風管與法蘭的連接應嚴密,法蘭密封墊應選用不透氣、不起塵、具有一定彈性的材料;緊固法蘭時不得損壞密封墊。
2. 用普通薄鋼板制作風管前應除去油污和銹斑,并應預涂一遍防銹漆,同時應符合本規范第1條的規定。
3. 下列情況的矩形風管應采取加固措施:
(1)無保溫層的邊長大于630 mm;
(2)有保溫層的邊長大于800 mm;
(3)風管的單面面積大于1.2 m2。
4. 金屬法蘭的焊縫應嚴密、熔合良好、無虛焊。法蘭平面度的允許偏差應為±2mm,孔距應一致,并應具有互換性。
5. 風管與法蘭的鉚接應牢固,不得脫鉚和漏鉚。管道翻邊應平整、緊貼法蘭,其寬度應一致,且不應小于6 mm。法蘭四角處的咬縫不得開裂和有孔洞。
6. 風管支架、吊架的防腐處理應與普通薄鋼板的防腐處理相一致,其明裝部分應增涂一遍面漆。
7. 風管及相關部件安裝應牢固可靠,并應在驗收后進行管道保溫及涂漆。
五、空氣調節系統調試
1. 空氣調節系統進行調試時,宜有建設單位代表在場。
2. 空調設備安裝完畢后,應首先對系統進行檢漏及保壓試驗,其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明確要求時,應按設備技術檔案執行。
3. 空調設備、新風設備應在保壓試驗合格后進行開機試運行。
4. 空調系統的調試應在空調設備、新風設備試運行穩定后進行。空調系統調試應做記錄。空調系統驗收前,應按附錄C的內容對系統進行測試, 并應按附錄C填寫《空調系統測試記錄表》。
六、施工驗收
1. 空氣調節系統施工驗收內容及方法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3的有關規定執行。
2. 施工交接驗收時,施工單位提供的文件除應符合《GB 50462-2008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施工及驗收規范》第3.3.3條的規定外,尚應按附錄C提交《空調系統測試記錄表》。